摘要:正 企業實行承包經營責任制,特別是“工效掛鉤”后,在分配上有了更多的自主權,在政策規定的范圍內,企業根據具體情況,自主地處理工資問題,包括自定的工資形式和獎勵形式,對企業中不合理的工資待遇進行適當調整。過去傳統的分配方式已被打破,獎金平均分配已經得到了扭轉,使職工的勞動成果既與企業的整體效益掛鉤,又與他的勞動報酬掛鉤,促進了生產力的發展,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,一是在客觀上,制度尚不能有機地配套改革;二是主觀上,企業行政領導的自主權增強,個別人忽視了職工的民主權利,個人意識比較嚴重,而職工群眾的參政意識又比較薄弱。因此,企業內部分配存在著一些問題,如有些分配指標測算不夠科學;考核體系不健全;執行不嚴肅,賞罰不嚴明;透明度不高。民主性差等等,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環節:一是制定分配方案之前,發揚民主不夠,未經職代會充分討論。“走過場、擺形式”或不征求工會意見;二是執行過程中,有的人“搞關系”、“講人情”,制度不能很好落實;三是透明度差,應該公開的而沒有公開。在這種情況下,工會組織應責無旁貸地積極參與企業內部分配。第一,發揮職工代表大會作用,保證企業內部分配制度能夠做到民主、合理、完善。一個分配方案,只有通過民主管理組織——職代會的討論修改,才能達到合理,才能真正地調動廣大職工的生產積極性,促進生產力的發展。第二,工會組織要建立良好的監督機制,采取不同形式,多渠道、多方位地保證內部分配方案的順利執行。第三,工會組織要敢于和善于維護職工的利益。首先,工會要發揮好維護監督職能作用,必須協調好黨、政、工之間的關系,征得黨、政領導的理解和支持。對于群眾的反映和工會的打算,在沒有正式提交會議討論之前,工會領導應事